您好,我去年底去一个会所消费,用微信支付充值了,只去过一次,前段时间会所被端了, 前两天被警察打电话去警局,说我作为证人,做一个证人笔录就可以走了,现在这个阶段是法院在查,在做笔录的时候承认了做特殊服务, 我问了负责的三个警察,他们都说到他们这做完笔录就可以走了,法院如果不追究的话就没事了,追究的话需要拘留处罚, 警察说的话可信度高吗,到后面会被处罚吗?还是说到这就结束了? 不想留下案底,现在还有什么途径可以免于处罚吗?
孩子24岁,被其表妹13岁告猥亵,现以被批捕,但孩子是无意识的触碰,现在应该怎么做
羁押审查1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