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老公在可以上门按摩的公众号里认识了一位按摩女,一晚上按了三次摩,3个小时内付了三次费。这之后两个人就基本上天天在一起,一起吃饭喝酒唱歌,然后就睡在了一起。有时候是在酒店有时候是在按摩女的家里。我有一起消费的记录,有开房记录,有我老公阐述这一切经过的录音,有3小时内3次付费的记录,唯独没有单独给按摩女转账的凭证,我老公说除了最初的按摩再没给过她钱。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是就没有合理理由起诉按摩女了呢,除了起诉还有别的办法惩治她吗?
你老公付款给按摩女用的资金是你们的婚后共同财产,未得到你允许的情况下也未用到共同的生活开支,可以向按摩女起诉主张追回共同财产,他们之间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除了起诉,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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