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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案情经过是这样的 之前子啊一家公司上班 后来谈了个对象 就让她弟过来跟我学技术 然后公司是不要人也不承认这个是德欧的员工的 属于挂在我名下跟我学习 属于那种无偿带教关系 因为之前的时候跟他姐还谈着 就每个月给他一些生活费这些 从来没有口头或者书面协议的说过他有工资 然后因为后来跟他姐分手了之后 我没在那边做了 然后最后一个月我没给他生活费这些 现在他就是准备起诉我欠他工资这些

并没有存在安排工作
第二个是 他是属于自愿过来学习技术的 并不属于公司员工
广东-惠州 发表于:2026-04-15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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