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房屋租赁合同的事宜。我在签约了一份2025年5月20日-2026年5月20日的房屋租赁合同,今日5月18日,还有两天合同到期,期间我每个月准时支付房租,从未拖欠,在2026年5月17日与房东沟通,说明了合同5月20日准时结清费用并退租,物业以未提前一个月告知为由,准备扣除部分押金,请问这个合法吗
不合法可以依法维权如果需要律师可联系
看合同具体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并不违约,扣押金违法。
具体要看合同如何约定,稍后跟你电话联系
不合法,这种情况下可以去房管局投诉,或者跟房东说不退押金就去税务局举报,房东收了租金不开票涉及偷税。如果房东就是赖皮,也可以报警处理,这几种方法相对快一点。都行不通的话,只能去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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