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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地上海长兴岛,儿子A被女方B父母以强奸威胁,涉及刑事辩护+彩礼返还民事诉讼。人物:儿子A=我儿子18岁(2007.11.12),女方B=儿子前女友约16岁(2010年2月生),我=儿子A父亲彩礼支付方,女方B父母=对方家长威胁告强奸,第三者C=女方B后来出轨的人。经过:2025年12月中旬儿子A和女方B自愿开房发生关系,女方B约15岁10个月。2026年1月儿子A在女方B家再次发生关系被女方B父母撞见,女方B父母录音说女儿是被迫的,但当天女方B父母没报警反而跟我谈婚事,我支付宝转彩礼8.8万。2026年2月春节两家回安徽阜阳老家看门,我再给红包2.8万(支付宝),双方各找媒人口头约定过两年结婚。2026年4月女方B出轨第三者C闹到公安局有备案,女方B父母劝儿子A不要说出去,儿子A瞒下。2026年5月儿子A告诉我实情我要求退婚退彩礼,女方B父母威胁敢退彩礼就告你儿子强奸。诉求:1儿子A不被追究强奸罪不留案底,2退回11.6万彩礼。

四川-成都 发表于:2026-05-20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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