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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刑事申诉案件的当事人。近期我因为高检维持错误的复查决定和处理决而且多年拒不重新复查纠正,写信举报到中央第十巡视组。昨天下午收到了高检称“你的申诉控告案件已办结,请您息访息诉”的信息。之后约10个小时于今天凌晨,又收到了黑龙江省检察院的“您的信访材料收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转给哈尔滨市检察机关”。我想咨询的是,省检察院收到的信访材料,是不是我写给中央第十巡视组的举报材料,省检察院转给市检察机关的目的是什么?

黑龙江-哈尔滨 发表于:2026-05-28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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