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4.2我被刑拘,我朋友在看守所门口找了个律师,4.5签的会见后来过了三周律师进来会见,进来之后说自己有关系可以取保候审需要十万元,会见完之后出来把我父母从外地叫到上海支付了现金5万元没有任何合同和凭证,后来我被逮捕律师失联,于是我盆友和我父母又到上海在一天的周旋下退了3万元。家属让律师出具退款凭证具不出示,我刑满释放之后问这个律师他不承认代理此案件只说代理会见,但是4.5我朋友找他代理之后到4.26才进来而且教唆我朋友签下了我父亲的名字在会见代理单上.涉嫌诈骗与伪造证据.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直接导致本人母亲遭受巨大精神打击,重病入院并动手术,险些丢掉性命。此案已不仅是简单的经济纠纷,而是严重侵害公民人身与财产权利的恶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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