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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我是女方,二婚,和他结婚前有过一个小孩。归我前夫抚养。 他是男方,二婚,和我结婚前他没有小孩。 依据政策,我申请了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准生证。 现在孩子还有3个月要出生了。我们因为种种原因离婚了。 我的问题是: 1)孩子的出生证明上父亲姓名一栏不填可以吗? 我不想写他的名字了。 2)孩子出生后报户口要罚款吗?孩子跟着我的户口走。 谢谢!

黑龙江-大庆 发表于:2016-05-09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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