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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您好,我是一个商场物业管理人员,商户进场时和商场签订了管理公约,内容明确规定了商户欠费的情况下,商场有权采取停止一切包括水电在内的物业服务,商场向供电局预交电费,商户再向商场购买电字,商场变压器、线路机组都是自己管理维修。在商户欠物业费、公摊电费的情况下,物业向商户采取了断电措施,商户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这种情况下物业是否合法?

北京-东城区 发表于:2016-07-21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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