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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同事一起出去吃饭。喝多了点酒,把平时挤压在心中的一些不满说了出来。没想到一不小心得罪了同事。然后争执起来。在争执的过程中,对方拿起一个酒瓶砸在我脸上。造成我额头至右脸颊上有一条十公分长三公分深的伤口,请问这算轻伤还是重伤?他的行为构成了犯罪吗?我可以告他吗?

甘肃-天水 发表于:2016-04-14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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