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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劳动合同规定工资是5600元,公司产假(有准生证休假)期间没有发放工资,产后上班后公司说分两次发放,每次发3月总额16800,扣除3个月的保险等费用。但是这样发放导致了高额税费每次税费要1626.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北京-东城区 发表于:2014-01-22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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