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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有两家外企,一家美国的,一家德国的,各出资50%,2001年成立,到2012年6月,美国的外企将50%转让给德国外企,成为一家完全是德国的公司。请问这个时候对公司员工是否能得到赔偿或者其他的说法?

重庆-潼南 发表于:2014-01-27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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