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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上班应聘时,我还没有身份证所以借了别人的用,进了一家工厂工作。但是,很不幸在厂里工作时左手小拇指被东西砸伤,断了。我能去鉴定伤残等级吗?根据等级索赔。但是,厂长找我私聊,说赔给我6000元,请问这个合理合法吗?我有被侵权吗?

贵州-黔西南 发表于:2014-07-13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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