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要离婚,回户口原籍办理,那里的人说要去结婚所在地办理,等我们到结婚所在地的民政局的时候,人家又跟我们说回户口原籍办理,我该去哪里办理,快疯了
发表于 2013-09-16 15:47
向TA提问第十四条 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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