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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工作不到三年,怀孕了,请了保胎假。在保胎假期间,她的工资应怎么算?是依据《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计算?这个文件是在1982年颁布的,至今有效。这样的话,我的同事日薪工资是等于标准工资的70%除以再乘以60%吗?或者根据《北京工资支付规定》,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上海-上海 发表于:2014-04-28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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