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盖房,盖了三层准备盖第四层的时候政府突然说要拆迁不让盖了,而且没有以任何形式提前通知,但是我第四层的材料都已经买了,当时跟他们说好了会赔偿材料费。但是后来等了1年都没有赔偿,直到搬迁的施工组到我这里来我问他们他们又说没有赔偿了,我就继续把四层建完了。现在搬迁了政府说我是抢建不给赔偿。请问我这算不算违建,怎么处理?
发表于 2014-03-10 09:42
向TA提问你好,如果你的建房手续齐全,且政府没有书面通知你停建的话可以赔偿。
我们公司是做工程的 但是一些款项一直未回款。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收回款项
工程建筑1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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