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情发生在1981年,当时家里自建房子,父母建在,房子建好后把房产证签在了哥哥的名下,当时哥哥比弟弟大8岁,弟弟也比较相信哥哥没有多想什么,父母双亡后,2013年房屋要拆迁,房产证写的是哥哥的名字,哥哥擅作主张把房子卖了出去,回来后说给弟弟分十分之一的资金,请问合理吗?当时是大家都拿钱的,只不过房产证写的是哥哥的名字。是不是哥哥想怎么分就怎么分?如何维护弟弟的利益?请大神详解,谢谢!如有办法定许重谢。
我13年在正兴云顶雅居买107平安置房,现在可以办产权了,卖方提出补偿12万,我该怎么办
拆迁安置2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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