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是建筑施工方,去年在湖南的一个项目,我们在桥下搭建的脚手架被洪水冲垮、冲走。我公司当时购买的是建筑工程一切险。但保险公司在核算赔偿金时,将脚手架的钢管材料费、主板架、扣件等的损失金额按36个月摊销,相当于将脚手架进行折旧来赔偿,计算下来,赔偿金额只占我们钢管架总额的11%左右,我想咨询一下,有没有哪方面的法律条款或索赔依据可让我们参考,推翻保险公司的这种赔偿算法,能将我们公司的损失降低。
我们公司是做工程的 但是一些款项一直未回款。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收回款项
工程建筑1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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