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爷爷有一处房产,涉及到子女继承问题,目前爷爷还在世,奶奶已过世。我知道这个房子属于共有财产,如果其他子女都放弃,那么爷爷完全拥有该产权。我想问问是直接做遗嘱公证,还是直接把房产卖掉?各自优缺点有什么? 个人认为:把房子直接买卖后,日后的矛盾会比较少。如果公证的话,到时候有一方不执行的话,操作起来不好。现在爷爷要我们给个简答容易操作的方案?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14-10-11 11:27

共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广州律师为你服务

丁一元律师

陈丽霞律师

李文剑律师

黄赞荣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