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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民营医院做了肛肠手术医药费8000,交了1000,由于觉得收费项目太坑了,第二天就自己出院了,欠下的的钱没交。在医院留下了身份证号码,电话,姓名。 想请问这样的话医院会通过法律追究吗?

广东-深圳 发表于:2014-10-13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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