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套拆迁房,户主是爷爷,其中一套(回迁了两套)已经过户给爷爷的二儿子,另一套拆迁房(回迁了三套)的户主是爷爷,安置人是其妻、其三子、其三子妻、其孙,几个月前爷爷去世了,那么现在的户主是谁呢?(安置房的房本五年之后才给)这个过户应该什么时候办理呢?是否应该拿钥匙的时候过户呢?奶奶偏心,想要把三子的这三套也分给二儿子或大女儿(大女儿已出嫁,有自己的房和家),请问三子应该怎样才能得到公平的对待呢?
发表于 2014-10-29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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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 交三个月租金,住了一个月。 楼下夜市太吵要求退租房东不退租金只退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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