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三年,今年11月22日离职,人事部门告诉我,还没有到年底,年休假5天已经提前休完,多休了4个小时,需要补班四个小时补回,请问我年休假不是去年的吗,为什么按今年的工作期限计算。

江苏-苏州 发表于:2014-11-06 13:59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苏州律师为你服务

李红艳律师

孙亚律师

邱书霞律师

王杲璠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