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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事情是这样的,有三个人一起租房子住,租金是每月500,然后一次性交一个季度的,也就是三个月的费用,所以每人应承担500块的租金,但是,因为某些问题有一个人离开了,只住了三天,那么,租金的费用应如何处理?走的那个人是否还需要承担租金呢? 合同上是这样说的,在刚才所说的基础上,如若有一方毁约违约金为100,那么问题来了,是只需要交违约金呢?还是交完租金另计违约金呢??

贵州-黔南 发表于:2014-12-06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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