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买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附件中未注明公共部位与公共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之后房产商竟以补充协议规定“项目内所有停车位为出卖人投资建造,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有权对本项目内所有停车位进行销售、出租或赠送,价格另行约定”。要求我交高额的停车费,请问合法吗?停车位属于小区配套设施吗?若属于小区配套设施,补充协议条款有法律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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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案件
装修合同纠纷
你好,客户不支付尾款
1月14日买了一辆二手车,六万四千多元,当天没有检测,第二天去检查,发现是事故车,我去找卖家,卖家说可以给退,但只能退五万,我转款是转给个人,和个人签的协议,过户是公司过的,我如果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需要提供哪些证据起诉?
你好,可以咨询合同方面的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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