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A公司签署服务,由A对我公司提供服务,付款时按总金额留存了质保金。A公司为向一家电视台承包经营权性质。履约中A公司放弃承包退回电视台,电视台招标B公司入围,并由B公司对我公司履行服务约定。但他们几家公司的合同约定中未对我公司与A公司的质保金的所有权作出确认。现B公司履约结束,即向我公司退质保金,但当初我公司出据给A公司质保金收据已遗失,如果要退这笔质保金,我公司应退给谁?对方应出据那些手续?(注:A公司已注销,无法联系)
发表于 2015-01-28 16:02
向TA提问您好,案件经过还不具体明确,收集好您目前所有的证据,如有需要可以来电进行咨询,我们会给您做出专业的分析。
您好律师,想请教您关于规范证券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条文?谢谢。
金融证券1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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