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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我和朋友一起租的房子,中途他有事去了外地。我一直住到到期。租赁合同上是他签名,到期后物业公司要求他写委托书我才能拿到押金,我给了他委托书过了几天他们又说有相关房租和水电没交清然后我又交了半个月租金及水电现在又要我和朋友的身份证复印件。这样合规嘛而且押金条和租赁合同我已经上缴一个星期了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15-03-26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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