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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一个小店(复印打字店)上班,三个月试用期,1500/月,我和小店老板没有签合同,干了五十天不想干了,我提前了一个星期给老板说不干了,老板说必须提前一个月说,不然扣一个月工资,而且应聘的时候没有说必须提前一个月说,我们也没有签合同,当时是以前的老板娘(小店于3月10日转让,我于3月11日上班)给我应聘的,当时的老板娘问我可以干上一年吗?我没有说可以,只是说可以学到东西,有发展干多久都可以现在这个老板非说以前给我说过必须提前一个月说,现在不发我工资,让我在上一个月才会发工资给我,可我一点都不想去上,看到老板都烦,我该怎么要回工资呢?

北京-丰台区 发表于:2015-05-06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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