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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事起纠纷,王某到受害人家里吵闹,骂人。然后王走出受害人家,受害人跟王某理论,王某拎起一块大石头,坐上卡车驾驶室,从窗子用石头打向受害人被受害人躲过,受害人走到王某车窗外质问王某。王某突然启动汽车,受害人被王某车厢刮倒后又被其压过右腿,造成受害人右腿骨折,膝盖半月板损伤。伤残鉴定为轻伤二级,其中半月板损伤要等三个月后再鉴定。 这个案件算不算故意伤害?

北京-平谷区 发表于:2015-05-07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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