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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我们几个人合伙打算开有限责任公司,有部分人是无法出来全职做的。因此在考虑股份协议的时候,想把股份分为3部分: 1. 40%左右,作为出资所占股份 2. 30%左右,专作为全职的股东的,打算每年分6%,5年分完 3. 30%左右,作为之后引入的人才,或者投资的 请问这样在协议中写明,会违反公司法吗?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15-06-02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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