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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下。合同规定,2014年11月30日前交房,有特殊情况,逾期六个月内不计算违约金,超过四个月与银行同息,甲方违约乙方收取甲方违约金一万元,现在通知15年6月18号交房,甲方已经违约了吗?

福建-厦门 发表于:2015-06-15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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