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大家好,我是一名在超市上班的收银员,因为家里有小孩子要带,必须辞职回家,在超市工作差不多快两个月了,每个月的15号发放上一个与的工资。我有几个问题需要咨询一下,请帮忙解答一下第一个问题:公司已未工作满半年不允许离职,如自动离职,属于自愿放弃应得工资,即公司扣取我应得的工资 第二个问题:在入职的时候公司收取了我300块钱押金,有押金条为证,所有员工都收取了300块钱,有录音为证 第三问题:我是不是可以以公司收取押金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向社会保障局投诉,要公司偿还押金和我应得的工资。

广东-深圳 发表于:2015-07-10 21:06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深圳律师为你服务

骆勇生律师

廖彬律师

孙大勇律师

孙伟伟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