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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3年全款购买房屋一套,定于14年10月收房,目前前去收房,开发商要我补齐涨价,或者解除合同,理由:补充协议第三条规定超过3个月收房,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但是第四条规定,逾期收领房屋,补足开发商保管费用及损失,我现在主张收回房屋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5-08-19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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