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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作12年,单位缴纳社保,其中后四年正常缴纳,前面8年半经劳动仲裁单位补缴纳,劳动仲裁裁决书写明因存在劳动关系所以裁定单位补缴。以上事实和相应证明件,能否判定双方存劳动关系,单位单方解除没有支付补偿金,应双倍支付补偿金?

广西-南宁 发表于:2015-09-10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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