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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年底男女双方未婚同居怀孕,双方父母谈及结婚彩礼,女方父母要求10W,男方父母最终举债拿了8w,剩下其他费用也全部上男方父母拿出,女方父母仍不满意,迫于女方怀孕事实也作罢。婚后彩礼女方给女方父母占为己有,男方外出工作女方要求其陪产,双方经常吵架。孩子出生20天后男方外出工作,女方及女方家人不满意,孩子满月后高烧住院,女方因不给孩子交治疗费用将孩子留在医院自己离开,现在男女双方感情破裂要求离婚,男方可以争取抚养权吗?还有彩礼可以讨回吗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5-09-23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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