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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某人跟我说他所在的单位要贷款三分利,在他一再劝说叫保证没有风险下。我把钱给他叫他帮我去放。他跟团贷款人见的面。签的我的名字。然后就给了一次利息。就一直拖着没有下文。我觉的事情不对就让他催着把本钱要回来。可是他一直推脱说没有事情。结果又过了两个月。他再去要。已经要不回来了。请问这件事跟他有法律责任吗?谢谢【把钱交给他的时候没有写字据】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5-11-20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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