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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期限怎么算?是从一审法官立案冻结之日算起到二审又会一审这个期间算一个时间段算,还是单独算 关于法院民事案件中查封财产及执行的规定汇编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法院于2013年12月12日冻结了银行卡两张、房产一栋。至今仍在冻结中,为了减少更多的损失,申请法院给予结冻支持。

北京-海淀区 发表于:2015-12-29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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