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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我朋友12月25日在携程上预订了签证服务150元,当时他们系统就是150元收费。12月30日他们就收到了我朋友提交的材料。然后1月6日出签,我朋友已经收到签证。但是昨天1月13日携程打电话过来说该国签证1月起要收签证费X元,需要我朋友补交X元。从法律的角度,这合理吗?我朋友在12月已经提交资料了,有权利不补交吗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16-01-14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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