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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公司注册在北京,工作地点在上海办公室,公司工作4年整,未签合同,今年公司要所有员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劳动合同,拒签后公司各种措施逼辞职,但仍未辞职,拖欠12月份工资(应1月10日发工资,未发),现公司以我辞职为由,要求交接工作并签离职协议(协议补偿4个月工资,但未提补发12月,1月工资,要先签协议后,付一半,交接后付一半),目前比较担心公司赖账,想要公司先付清补偿和欠发工资,如果公司不接受,怎么处理为好?

上海-黄浦区 发表于:2016-01-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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