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一客户签订卖卖设备合同,合同中约定,客户先支付定金24000元,我司货到,客户再支付24000,待安装结束后再支付24000,余款一年内付清。定金付了,我司按客户要求在指定时间发货到客户场地,客户指出货物的一些不足于改进的要求,并拒绝付款,并强制我签了一个承诺函,要求我们在约定时间改好需要改的货物并再来发货安装好。回去后我改好货物要求他先支付货到款,我们再去,他一直未付款,我们就没去,后他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我返还双倍定金,并起诉了我。我的胜算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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