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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7岁致人轻伤,但是对面是个成年人三十多岁了。起因是我父亲和我还有他我们三人在上班,后面他一个人去休息了,我爸就说了几句,说干完大家一起休息,说着说着他就狗日的妈呀娘呀的骂我爸,我看不过去就上去推了他一把,然后他一拳打我鼻子上,我就从地上抄了一块砖盖头上了,事后送去医院费用我们全出了,但是现在他告上法院了,法官的意思是让我赔两万,但对方不同意一直漫天要价,当时我父母都不在身边,法官给我两天时间让我回去找家人商量一下,回去以后我就没去法院了,法院会怎么处理啊?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6-03-21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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