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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于2000年结婚,后生有一子,自2007年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至今。现女方想请求起诉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及男方赔偿精神损失。想咨询一下需要哪些证明材料?谢谢。

湖北-宜昌 发表于:2016-05-17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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