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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卖房方签协议时,预付金收据弄丢了。只有合同。合同上注明了支付金额和支付日期。支付通过银行卡与银行卡之间互转,拿不出发票或收据的情况下能认定买卖关系的存在吗?如果卖家不履行预付款还可以要回吗?谢谢

吉林-四平 发表于:2016-04-30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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