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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面新招员工,有个小伙子十六岁,可是冒充十八岁。后来看他身份证才知道,因为不允许用童工我把他工作两天的工资给结了让他走人,他要我赔偿合适吗?

黑龙江-大兴安岭 发表于:2016-06-13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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