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老板注册了三个公司,其中两个在南山,一个在布吉。目前布吉这边这个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老板有意关闭这个公司,而目前在职的员工都是做了3年以上,已经续签了第二次劳务合同,公司现在为了关闭这边的公司清退这边的人员,有意将这边的员工不论什么职位都打算调往南山那边其中的一个公司,而且薪资都会下调变相逼员工辞职,请问公司这么做是违法的吗?因为我们现有的员工在续签合同的时候,公司故意增加了以下截图的合约条款
我想问一下我在公司工作10个月公司没有交社保医保现在应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1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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