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一个朋友遇到这个问题,他和老婆离婚时,双方各分一套房产,但未过户,孩子归男方抚养,协议规定女方每月给孩子1000元生活费,但二年多了,对方一直没给过约定的生活费,最近一段时间女方要求将分给她的房子过户,请问是否可以以分给女方房产作为抵押,保证每月生活费的给付?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6-06-02 15:34

共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北京律师为你服务

张涛律师

车行义律师

贾启华律师

马红雪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