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我2015年7月13号进入公司并开始工作,试用期两个月。公司给了我劳动合同签字了,然后收回去了就再也没给我们。直到2016年4月份和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和,签订日期写的是2015年7月13号入职那天的日期。试用期是也写了一个月。合同期限是一年。也就是2016年7月12号到期。距离合同到期还有25天的时候公司通知我不在续签合同了。我在公司做的好好的。公司因为换了领导想把老员工全部开了。碰巧我劳动合同又将要到期。另外我在公司工作的刚开始的两个月公司没有给我缴纳社保,并且之后缴纳的社保基数远低于我实际工资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6-06-22 15:43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北京律师为你服务

张涛律师

车行义律师

贾启华律师

马红雪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