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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我所在的这个县3月31号的开始执行新政策158天但是我去请假单位的领导说她们接到文件是五月底我单位六月一号的执行,也就是说我只能按老政策休产假有这样的说法吗?产假是不是应该受法律保护?来到单位的时间晚,单位领导可以把执行时间改了吗?

云南-昆明 发表于:2016-07-16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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