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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请问,我朋友夫妻二人长期居住在成都打工,两年前女方离家出走,期间仅春节看孩子两次时间也只有10来分钟,现在能否起诉女方支付孩子在成都学习和生活费呢?女方和男方都是乐山人,男方在成都有稳定工作,也办有居住证,女人已出走地方不清楚。问题1,应在哪里起诉女方是成都还是乐山?2,抚养费大概是多少?女方无正式工作。3..,抚养费多少是成都多还是乐山高?

四川-成都 发表于:2016-07-29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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