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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带辆面包车在深圳某快递公司上班,7月1号上班交了2500押金 有个收据,今天8月4号老板娘给我算了7月份的工资, 就3000工资太低不想做了(每天早上7:30到13:00下午15:30到21:30)。入职没签劳务合同,来的时候口头协议要做到半年才可以辞职。现在我想拿着公司货款低押金和工资犯法吗?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6-08-05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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