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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经过:因单位拖欠16年1、2份工资,住房公积金拖欠一年左右,于4月份主动辞职准备另谋职业,解除合同上写的是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现在还欠一个月的工资没发和欠一年多的住房公积金没交,原单位说不会欠的,最近给补全,8年工龄年休一直没让休过,现在主要是想问经济补偿金和年休补偿可以追讨要回吗

福建-厦门 发表于:2016-10-18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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